1.4 投標資格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
[注釋]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3年內曾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并且對申請人不滿意。
1.4.2 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或市政公用行業(yè)(道路工程)乙級或以上工程設計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乙級或以上設計資質,或建筑工程設計乙級或以上專業(yè)資質,或建筑裝飾專項甲級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注釋] 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guī)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guī)定》(建設[2001]178號)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填寫。要求同時具備2項或以上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yè)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yè)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在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備案。
[注釋] 以交易服務機構網上公布的備案有效期為準。
1.4.5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本專業(yè)(含相近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yè)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資格。
[注釋] 從下列資格中選一項:
一級注冊建筑師。
本專業(yè)(含相近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yè)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
1.4.6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yè)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未實行注冊執(zhí)業(yè)制度的專業(yè),須具有本專業(yè)(含相近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或者中級技術職稱從事本專業(yè)工作10年以上。
1.5 購買招標文件
1.5.1 自本公告發(fā)出次日起5個工作日的最后兩個工作日,即 2010 年9 月 7 日至 2010 年 9 月 8 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請人到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投標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標報名費 100 元,交納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務機構開具發(fā)票。投標報名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5.1.1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5.1.2注冊執(zhí)業(yè)證書(未實行注冊制度的專業(yè)可用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代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申請表》(見附錄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份,表格可從www.gzzb.gd.cn服務指南欄目下載。
1.5.1.5廣州地區(qū)勘察設計企業(yè)備案證及資質證書復印件各一份。
1.5.1.6購買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 500 元,售后不退。
1.5.2 申請人報名時,如遇到招標代理機構阻撓,可以徑直向交易服務機構報名,或者向監(jiān)督機構投訴。
1.5.3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后,請派人到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廣東省數字證書認證中心的CA USB Key數字證書(咨詢電話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標人能使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設計遠程評標服務系統(tǒng)傳送電子投標文件。
1.6 現場考察
1.6.1 集合時間: 。
1.6.2 集合地點: 。
1.7 費用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應嚴格按照國家收費標準執(zhí)行,根據工程項目類別或復雜程度確定工作量,取定相應的工程復雜系數、難度系數和附加系數,如精裝修、弱電智能化、
園林綠化等專項工程設計工作應分列,單獨計算設計費。
1.7.1 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130.8萬元,具體按實際工程設計造價進行結算,并以財政部門結算批準為準。其中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5%,方案設計費不下浮為人民幣 6.54萬元,全部用于投標經濟補償,分配辦法如下:
給予評審排序第1名的投標人 2.616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40%);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標人1.962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30%);
其余投標人費用自理。
全部方案設計補償費均包含在設計費內。由中標人在設計費中對2至3名投標人的設計方案給以補償。
[注釋] 工程設計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階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復雜程度表。
1.7.2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95 %,設計費浮動幅度為 下浮20 %,在合同實施期間設計費按建設規(guī)模和設計工作量調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
[注釋]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100%-方案設計階段的比例。設計費浮動幅度上下浮動不超過20%,由招標人在本公告中確定。
1.7.3 巖土工程勘探費用,按照承發(fā)包雙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投標時暫由投標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標綜合包干單價結算,該單價已包括所有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巖土工程勘探費用中標綜合包干單價按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