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作為文化載體的歷史作用

2014-06-25 08:38:15    作者:陶宗震     來源:中國建設報     瀏覽次數(shù):

  隨著社會需要的不斷發(fā)展,建筑發(fā)展成不同的類型,如實用型、情感型、觀賞型等等,也有些兼而有之。所以,雖然建筑藝術都是通過物質(zhì)產(chǎn)品的形式體現(xiàn)其精神的內(nèi)涵,但建筑類型的不同,具有不同層次和性質(zhì)的精神內(nèi)涵。

  歷史上形成的建筑和城市,是不同時代的社會、民族、國家的文化和文明的綜合反映,是歷史和文化的“物化”。所以,有些建筑在其本身的實際功能和藝術性之外或同時,作為歷史文化的載體而存在。例如江南三大名樓:黃鶴樓、岳陽樓、滕王閣,與其說它們作為觀賞建筑而存在,不如說它們是因為崔灝的詩《黃鶴樓》、范仲淹的文《岳陽樓記》和王勃的《滕王閣序》而存在,所以這些樓才屢毀屢建。如果沒有這些不朽的名篇,重建時的內(nèi)涵與目的就大不相同了。南昌的滕王閣原址已沒入贛江之中,黃鶴樓舊址已為鐵路貫穿,但作為崔灝和王勃的名篇的載體,仍需要另行選址重建,并仍延續(xù)其名稱和內(nèi)容。如果作為單純的觀賞建筑,重建時就沒必要維持其原名和原型了。

  黃帝陵、炎帝陵、禹陵等都并非原物,而且有多處傳說的遺址?,F(xiàn)存的陵、祠都是后人根據(jù)不同傳說建立的。傳說不只一端,陵、祠也不僅一處。李白、杜甫的墓也有多處。陶淵明饑困而死,他的墓已不可尋,但后人為紀念這些古圣先賢而為其筑墓、立碑、建祠,主要目的是精神上的追禱,而不在于是否為原墓。還有些則是神話傳說。如河南嵩山的“啟母闕”就是神話傳說的載體。傳說禹的妻子、啟的母親化為巨石,啟從巨石中迸出,東漢時,為了紀念啟的母親而修了一對石闕,故稱“啟母闕”。以上皆非歷史的原物,更非歷史真實,但可稱之為“第二歷史”。因為作為傳說也經(jīng)歷了千百年了,成了歷史文化的組成部分,并且其人物仍是歷史的真實,所以也不可廢棄。

  還有許多古城遺址、要塞、廢墟,或其本身已不具備藝術性,但作為歷史的載體,仍然具有重要的精神文明價值。例如漢長城的居延塞、雞鹿塞、高闕塞、統(tǒng)萬城、黑城和新疆的高昌、交河、樓蘭、重慶合川的釣魚城等古城址,都是歷史的見證;許多也是古代金戈鐵馬、折戟沉沙的古戰(zhàn)場。當我們憑吊這些遺址時,就會產(chǎn)生深遠的歷史聯(lián)想,因而產(chǎn)生一種特殊的審美意識,包括對愛國主義和先人獻身精神的一種崇敬的心情。所以,有文化的旅游者在這些廢墟遺址前會浮想聯(lián)翩、留連忘返。而不知歷史的人,面對這些荒涼的遺跡則感到非??菰锓ξ?,不知其價值所在,甚而妄加毀壞。事實上,我國有些重要的古城遺址如高昌、交河古城已成為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自然和人類文化遺產(chǎn)”。這足以說明其作為歷史載體的重要文化價值。因此,某些有代表性的建筑和歷史名城、古城遺址就是“物化”的歷史,就是文物,有其特殊深厚的審美內(nèi)涵,而不僅僅是對其形式美的欣賞而已。

  我們當代的建設是現(xiàn)實生活的“物化”,也是在創(chuàng)造歷史,也是當代社會文化的載體。所以,建筑的藝術性不僅僅是其形式,而且更重要的是其內(nèi)涵。具有重要內(nèi)涵的建筑仍然需要與之相適應的能夠充分反映其內(nèi)涵的藝術形式,而藝術形式和藝術方法則有“文野之分、粗細之分、快慢之分”,只有內(nèi)容與形式高度統(tǒng)一的建筑藝術才是成功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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