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森林公園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出爐

2010-05-27 16:43:13    作者:謝丹 劉豐     來源:東南快報     瀏覽次數:

  今后到森林公園游玩,擅自采折花草樹木,或者是在禁煙區(qū)內吸煙等行為,有可能被處以100元-1000元的罰款。26日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福建省森林公園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正式出爐,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即日起到6月5日,如果你對森林公園的審批、森林資源的保護、經營管理等方面有什么好的建議或意見都可以反饋到省政府法制辦。

  采折花草樹木要被罰款

  據福州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人士介紹,此前因為沒有相關依據,沒有執(zhí)法權,森林公園相關管理辦法只能是一紙空文。對此,上述意見稿提出了具體的處罰措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可擁有處罰權。

  如發(fā)現游客損毀園內設施的,不僅可責令依法賠償損失,并可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在禁火區(qū)內吸煙、野外用火、燃放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可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擅自采折花草樹木和其他林副產品的,責令依法賠償損失,沒收違法采集的產品,并可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鼓勵申請設立森林公園

  據悉,我省從2008年以來未添一家省級森林公園,這與福建是森林覆蓋率全國第一的林業(yè)大省特色完全不符。

  目前,由于缺乏相關管理辦法作為依據,一些地方擅自改變森林公園總體規(guī)劃或者違反森林公園總體規(guī)劃興建建設項目,使得森林資源保護和利用的矛盾比較突出。

  對此,意見稿提出,“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可以申請設立森林公園?!睋辛謭鼍窒嚓P人員介紹,設立森林公園必須向當地林業(yè)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這些森林公園,除免費開放的,門票應當依照有關價格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意見稿對省級、縣級森林公園應具備的條件提出了具體要求。

  通過這些方式可以提意見

  廣大市民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參與意見征求:登錄“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網站”,在該草案網頁右側上角的“法制建議”,對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通過信函方式寄至:福州市華林路76號省政府大樓,郵編:350003,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福建省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字樣;發(fā)送電子郵件至:fazhi@fujian.gov.cn。

編輯:Ag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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